山西忻州定襄县引进教育系统人才30人公告
- 时间:
- 2022-07-21 10:20:48
- 作者:
- 曾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山西教师资格网
一、引进人才对象
通过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正式录用(聘用),在山西省内定襄县以外其他地区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引进人才数量、岗位、条件
(一)引进人才数量和岗位
本次引进人才30名,其中高中教师岗位7名、初中教师岗位11名、小学教师岗位12名。
(二)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取得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且已定期注册。
7、年龄不超35周岁(即1986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8、报名人员为山西省内定襄县外工作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9、报名人员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需同意其报名。
10、本人、配偶或其父母(含配偶父母)为定襄户籍 (含原定襄籍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未迁回的);与户籍不在定襄县但在定襄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结婚组建家庭的(户籍迁移时间、结婚证明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之前)。
1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任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引进人才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定襄县政府网站(http://www.dingxiang.gov.cn)向社会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日期: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6日(休息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定襄县教育科技局三楼会议室
3.咨询电话:0350-8799505(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4.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定襄县2022年公开引进教育系统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本人或其父母(含配偶父母)为定襄户籍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或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定襄籍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与定襄县户籍人员或常住户口不在定襄县但在定襄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结婚组建家庭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其配偶的户口证明或定襄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
报名人员还应提供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证明等证件(证明)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不收取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材料、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引进人才资格。报名人员要对个人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引进人才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参加公开引进人才的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或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担任本岗位职责的,均取消引进人才资格。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达到岗位人数及以上。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人数不达1:1的,要核减相应岗位名额,将剩余名额转为其他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1:1的岗位。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引进人员,列入面试范围,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引进人员根据所报学段自定科目、自拟课题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面试由县引进人才领导组聘请外地评委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引进人员面试的最终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如学历仍一样,加试一场面试,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面试结束当日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不予引进。
(六)考察
考察由引进人才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等情况。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相关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由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派人进行实地调查。
因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办理手续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引进人员由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定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结束符合引进的人员,按我县教育系统实际需求进行分配,引进的教师全部安排在教学一线,不服从分配的不予以引进。引进人员由编办、人社、教育和财政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确定引进的人员至少在定襄县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严格按照定襄县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引进人员报名时除携带所需材料外,还需出示“健康绿码”、“疫情防控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填写好《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并自备口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五、监督检查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由定襄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组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六、其他
公告中各项条件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至日期。未尽事宜由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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