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西运城垣曲县教师招聘70名公告
- 时间:
- 2020-10-29 11:50:39
- 作者:
- 马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山西教师资格网
为了加快实施科技兴县、人才强县战略,根据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需要,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从应往届毕业生中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人,幼儿园教师30人,共计70人,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招聘原则
教师招聘工作在垣曲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70人。其中:高中教师31人,初中教师8人,小学教师1人,幼儿教师30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垣曲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说明表》。)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年龄要求
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2020年10月20日;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3、服务基层项目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军人;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4、资格条件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非幼儿师范院校毕业取得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初、高中及幼儿园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20年10月20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招聘领导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急需紧缺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少于、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采取面试加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笔试一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0月20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5:00--17:30
2、报名地点
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
3、报名要求
考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所有证书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放入照片袋)到现场报名;报名考生填写《垣曲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户籍要求为垣曲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科技局共同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急需紧缺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同类)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6、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专业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7、服务基层项目考生须提供资料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尚未领取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8、其他要求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用(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教育部门审批备案的任教学校出具其任教经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体检、考察时自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于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选,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凡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1:垣曲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说明表垣曲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
2020年10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yuanqu.gov.cn/show-article-19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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