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忻州宁武县公开招聘59名事业单位教师公告
- 时间:
- 2019-11-13 16:50:39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山西教师资格网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宁武县6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宁武县政府网(nwx.sxxz.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rsj.sxxz.gov.cn/rsks)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有60个,招聘名额130名。具体单位、性质、名额、岗位等详见《宁武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后附)。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2019年11月8日前的宁武县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宁武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已婚夫妻有一方是宁武县户籍的另一方面可视为宁武县户籍。服务宁武县基层项目岗位人员,视为宁武县户籍。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1月8日至1983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宁武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4、资格证要求:幼儿教师岗位须有幼儿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职业中学教师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医、药、技、护岗位须有相应资格证。
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相应成人学历,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rsj.sxxz.gov.cn/rsks)。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3日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8:00-2019年11月17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9年11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9年11月18日17:00;
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1月26日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8:00-2019年12月2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9年12月3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9年12月3日17:00;
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1:3,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市人社局备案。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报考者所报告岗位被撤销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9年12月30日前退回。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两个报名阶段,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 分。不达60分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交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12月11日至12 月13日登录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9年11月18日12时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9年12月3日12时前到宁武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两科,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5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占5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人选的确定,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后附),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定(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须提供宁武县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领导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八、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分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1、讲课, 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内容、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6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讲课用时10分钟。2、才艺展示 才艺展示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结束后,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舞蹈、唱歌、绘画)自选其中任意两项面对评委现场进行展示(器材自备),才艺展示时间10分钟;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岗位面试内容为面对评委讲课,讲课内容、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60分钟,讲课用时15分钟;卫生系统岗位为专业知识测试,测试用时10分钟;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 分。不达60分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宁武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具有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由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主管部门凭批复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进行借出或调动。
十一、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接受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4723187 宁武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50-4722048 宁武县纪委监委会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有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宁武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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