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西阳泉平定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 时间:
- 2022-06-28 09:38:01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山西教师资格网
按照省委、省政府 、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精神,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29号)(以下简称《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平定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平定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本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山西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
(三)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山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学校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认定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00至7月1日18:00。
(二)体检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00至7月1日18:00体检安排详见(附件3)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4日—7月8日(节假日不予办理),地点: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楼29号窗口,电话:0353-5616617,请申请人务必按公布的确认时间到现场办理。
2.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平台:0353-5616617(平定县政务服务网:http://yq.sxzwfw.gov.cn/pingdingxian/ ,微信公众号: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本机构通知。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20号)要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类研究生和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已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认定机构体检安排详见(附件3),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四、资格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
五、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有关工作
对于教师资格证丢失或损毁(影响正常使用的),需补证、换证的社会人员(因教师资格注册业务需补证、换证的,由行政审批部门统一办理),各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受理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申请,具体受理及领证时间、地点见各认定机构通知。
(一)补发教师资格证需提交材料:
1.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2.个人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3.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二)换发教师资格证需提交材料
1.携带原教师资格证或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个人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3.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六、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对因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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