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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西阳泉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
2022-06-28 09:34:59
作者:
陈老师
阅读:
来源:
山西教师资格网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2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阳泉市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阳泉市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阳泉市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有山西省签发的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居民,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山西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居民;

  (五)驻本市(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由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认定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00至7月1日18:00。

  (二)体检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00至7月1日18:00,各级认定机构体检安排详见(附件6)。

  (三)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4日至7月6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受理顺序以取号顺序为准(节假日不予办理)。

  地点为南大街工商大厦西侧阳泉市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楼教育窗口,公共交通方式:乘坐2路、4路、18路、24路、103路、201路公交车在工商大厦站下车。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阳泉市城区政务服务网公告。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以取得证书为准。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各级认定机构体检安排详见(附件6),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四、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具体认定流程见(附件3)。

  (二)申请人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定。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阳泉市内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供)。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薄(本人页)原件。

  (4)驻本市(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本市(城区)部队。

  (5)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中师、幼师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检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须注明体检结论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工章。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体检表详见(附件1)(附件2)。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户籍在山西省的,请关注“山西公安”公众号,自行查询下载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背面须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四)资格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

  部分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

  五、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有关工作

  因遗失申请补发或损毁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5)。

  3.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 ,背面注明姓名、手机号。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六、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申请人,也避免人员聚集,城区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寄送达”(邮费到付),并详细准确填写本人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在现场确认时再次核对邮寄信息是否无误。认定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由认定机构通过快递送达,并由本人签收。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在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电话:0353-5618108

  网址:阳泉市城区政务服务网(http://yq.sxzwfw.gov.cn/yangquanchengqu/public/index)

  阳泉市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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