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告知书(2)
- 时间:
- 2022-03-09 13:52:14
- 作者:
- 吴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山西教师资格网
一、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1.请密切关注每日国内疫情动态,及时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和“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发布的提示信息,准确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因不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前14天(2022年2月26日-3月11日)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山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并签名承诺,每科目一张,入场时交给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必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参加考试。省内参考考生必须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携带考前24小时忻州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为准)。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低于37.3℃且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等异常情况的方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二、统筹做好考前准备
考生在考试前应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合理安排行程路线、出行方式并注意交通安全。考试前要仔细检查是否带齐所需证件及考试用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注意事项,按规定参加考试。请考生勿将禁带物品带入考场,凡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入场,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本次考试成绩记“0”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及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温馨提示
鉴于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我省多地发现确诊病例,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吸取一些人因隐瞒行程、弄虚作假逃避检查而触犯法律的沉痛教训,主动接受各类检查,如实报告(填写)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部分考生受疫情影响被限制出行,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请在本次考试结束后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退费公告,及时办理退费等有关事项。
感谢广大考生的支持和理解,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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