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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招聘教师岗(含“三支队伍”)30名公告

时间:
2019-11-07 17:43:26
作者:
刘老师
阅读:
来源:
山西教师资格网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1月5日至2001年11月5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1月5日至2001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五)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三支队伍”24名、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岗位表》、《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

  2、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从2019年11月10日8时至2019年11月14日24时。

  报名邮箱:

  (1)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报名邮箱:sxxjzyxyrsc01@163.com

  (2)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报名邮箱:yxszdwzp@163.com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名,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时,报考人员通过邮箱上传《报名登记表》(从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下载),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

  《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如招考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请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及专业方向;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1月11日8时至2019年11月15日24时。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1月14日24时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1月14日24时至11月15日24时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发布取消公告。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有初审通过意见的《报名登记表》。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报名登记表》,以备考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满分100分。笔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有初审通过意见的《报名登记表》和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材料不全的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和方式以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信息发布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数未达3: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初审通过意见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证明,意见中需注明是否属于试用期人员、是否有规定服务期、是否已满规定服务期);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6)毕业证按照一级学科发放及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及专业方向证明、在校成绩单;

  (7)报考“三支队伍”岗位的须提供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3、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文旅厅组织实施。

  面试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省文旅厅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门口公布,面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省文旅厅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省文旅厅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需在被告知体检结论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文旅厅安排其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生放弃参加体检、考察的,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文旅厅负责将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法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政策咨询: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含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0351-2721266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含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0351-2246009

  监督电话:

  省文旅厅 0351-7321720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含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0351-2721215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含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0351-2246068

  考务咨询:0351-732082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及事宜请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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